那么那个没带刀去的,应以什么罪论处?判多少年?如果自首的话,可以减刑多少?谢谢那另外的三人,应以什么罪论处呢?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更新时间:2006-03-13 12:28:5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学生,别人问了我一个问题。是这样:两伙混混去谈判,其中一方四个人,对方两个人,四个人的一方中,有三个人带着刀去的,一个没带,当他们到的时候,发现对方也带着刀,这一方的老大就下令砍他们,结果那个没带刀的,从对方手中抢来了刀,把对方砍成重伤,而其他人把另一人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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