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是两年到期之后劳务派遣公司发了一个简易的电子版合同,还可以要求这个劳务派遣公司,还是委托给律师就
更新时间:2023-10-31 09:43:23
问题描述:
您好,2020年9月,我到现在的单位,
北京一家公司,在天津的一个工程施工项目部,然后11月份与
劳务派遣公司签的第一份派遣
合同,期限两年,说了试用期2个月,实际9月到12月,一直给我发的试用期工资。然后是两年到期之后劳务派遣公司发了一个简易的电子版合同,然后打印完,我签完之后邮寄给这个劳务派遣公司,第二份是一年期的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没有给我第二份合同文件。然后现在10月31号合同到期,项目部这边要求我打辞职报告,虽然下一份工作我也差不多找好了,项目部这种做法让我挺不舒服。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的话,还可以要求这个劳务派遣公司,给我补偿吗?这个补偿如果公司不肯给,需要走程序,走程序需不需要我亲自去北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还是委托给律师就可以?我手里现在有第一份劳务派遣合同,和公司发工资的银行卡流水,项目部不打卡,考勤记录没有,日常考勤都是月底项目部领导批了报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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