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应该得到补偿吗?如果可以我应该怎么去操作?就此事请律师打官司值吗?如果请您帮我打这场官司费用大概需要多少?谢谢!
更新时间:2006-04-05 11:58:5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于2000年2月进入北京的一家私营企业打工,2005年11月24号,公司向我递送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与当日离开了公司,可是我的三险却是在2003年6月才给上的,当时我与公司进行了交涉,他们答应给补偿2000年2月至2003年6月的三险,并让我三月来办理手续,可是当我再次来到这家公司的时候却发现原来主办此事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已经被辞退,新经理拒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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