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有责任吗?他们是不是应该给我们赔偿呢?我们现在一直打官司可总也没结果,个人和公家打官司太难了,给帮助我们.谢谢!
更新时间:2006-03-11 12:04:39
问题描述:
我哥下午5点右左开车(农村三轮汽车)向家走时,在一个慢坡上,遇到一个女孩骑自行车后座还带一个人,她前面是一个步行的妇女,他们一上一下走时,突然女孩为了躲前面的妇女连人带车摔到了排水沟里,我哥看是同村人,于是帮忙把女孩送到了村卫生院,本以为没事,可两天后,女孩家人却把我哥告了,说我哥把他女儿膀胱撞破了,于是,交警队以肇事逃逸把我哥挽留,在看守所里,由于我哥识字不多,他们又以拘留放人签字为由,诱我哥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到现在我哥已经在看守所待了九个多月.我们要求他们放人,并给予赔偿,公安局副局长已经签字,可局长却说,我把你放了,你可是反过来告我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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