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房子单据证据证明都由我老公一手保管的。还有我们平时的一些工资也是转回去以他爸的名字存银行的。我没有证据证明是我们的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我该怎么办?我能用什么方法得到我应得的那份呢?
更新时间:2006-03-09 08:50:50
问题描述:
由于前段时间,我跟一同学的老公信息聊天,被我老公发现后,当然对我拳打脚踢是难免的,他的意思是我给他带了绿帽子。要求离婚。认为过错方是我。我也不否认,因为我们两人感情不合,难免会有寂寞空虚的时候,所以有些时候就信息聊天来打发那些时间的。当然我们都同意离婚。的确,这些年来我们都是在勉强过日子的。但是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不一致。我们婚后的财产问题,我诚认我没有我老公的工资高,但是我们的工资及外水都是一起由他保存的。他每月只给我一点零用钱花。婚后我们在广东东莞塘厦买了一套二十万左右的房子,欠了五万块的债,有效的单据证明都由他保管的。其余大概有十来万块现金是我老公转回家叫他爸以他爸爸的名字存在银行的。他的意思是,房子和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归他,欠下的五万块钱由他还,另外转回去的十来万块钱是作为给他们二老的养老费。而我,他说我是过错方就只给我五万块。如果我要小孩就一分钱都不分。我有些接受不了他这样的分法。我认为很不合理。我也知道是我的错,也不知道我的错在法律上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但是尽管一分没有,我都接受法律公平的分配法。所以我没有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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