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继承权如何从法律上得到认可?
更新时间:2006-03-15 14:45:27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的户口所在地是山东烟台,我和姐姐人现在在北京,父亲打电话说想把老家的房子改成我们的名字,原因是他担心自己将来不在了,继母会和我们在财产上起纠纷,原因是房子是我奶奶留下来的,我继母是我们20岁来北京以后嫁给我父亲的,而且他们现在也没有住在那个房子里. 可现在的问题是:改成我们的名字.我记得产权证一般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因为现在我和姐姐是一个户口本,她是户口,所以她要求登记她的名字,这样房子是不是就名正言顺的由我姐姐继承了,我的权益如何能得到保护?如何从法律上实现我对这个房子也部分继承权? 谢谢,期盼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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