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的身体不是很好,月工资900元左右,并且女儿强烈要求跟着我。因此在孩子的抚养费上我不知该如何分配?其次我们的房屋产权证是我父亲的,我能否不与他平分?
更新时间:2006-03-06 17:09:55
问题描述:
因发觉丈夫再次嫖娼在责问他时,一为不承认,二为不愿我管他任何事对我大打出手。(据可靠消息自2004年4月开始他就开始变坏,而我在05年2月才知道并且一年中给了他5次改过的机会,04年我曾被他传染上性病,他非但不承认,更是不想彻底改)。另:他凡事都不与我商量,向来一意孤行,为此也发生过很多矛盾,特别问到他收入他总是一句话:不是你繁的事,我自己有数。可到年底向他要钱时他却说花了,04、05两年总共给了我2万元左右。而他实际收入在今天我才在偶然中发现了他的生意记录清单,仅仅从06年2月10至2月23日(真正只做了9天)来的收入就有4800元。我们已有一正上初一的女儿,为了她我几度在忍,可现在我已心灰意冷,不想再维持这段痛苦的婚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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