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想问以下,中院在06.1.12开庭再审,至到今天没判决。他们在设置我无法继续强制执行。合法吗?我与2月28号去法院执行厅,想催办继续执行,厅长讲不能办,需等中院再审判决后,我如果在胜诉才能重新
更新时间:2006-03-06 15:26:0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的官司,以打了三年多,市法院,中级法院,都宣判我赢,中院(2004)第320号讲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对方没上诉。(判决日期04年6月31日)对方就是不腾房,我与2005年8月办理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2005年11月22日又接到中院再审裁定书,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我又与2005年12月31日收到组成合仪庭,开庭传票。2006年1月6日再审开庭。在6号我去了,对方没去。法院又决定12号开庭。开庭对方没拿出任何新证据,对方提出再审是无任何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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