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获得什么样的支付赔偿?
更新时间:2006-03-06 16:07:32
问题描述:
我于2004年12月初应聘与某公司,在获得合格录用后,于2004年12月19日到公司上班。几天后,当时由于机器发生海损事故,公司不能及时提供工作条件,便提出协商。商议决定公司希望所有应聘者都能留下来的,等公司的通知;在等通知的期间,公司给我们应聘者发50%的工资作补贴!2006年2月20日公司通知我去上班,2006年3月6日。因机器处理的详细过程及处理要求的时间长的原因,故提出解雇员工。但因赔偿金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我们员工要求按国家法律要求来赔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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