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云南昆明人。2004年我父母给我了一存款,2005年因我有顾虑写了一份赠与合同。我有三个哥两个姐,我父母现年岁已高,我因生病生活能力弱,我的其中两哥早已对此存款图谋不轨,我对此事仍存在
更新时间:2006-04-09 22:40:50
问题描述:
现向你咨询下述问题: 1什么情况下,法院会认可此合同无效?什么情况下会认可为我父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精神病患者而认可为无效?当前我应如何来处理此问题最为合适?一般情况下,法院怎样在没有民事行业能力鉴定书的情况下来认可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合同中有一条款是关于撤消赠与的。“赠与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消权”,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认可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而认可为赠与人的撤消权已无?我不管家务,不承担家用费用,吃住在家让父母承担,有时还会骂人。 3在家我等于是慢性自杀,我现在要离家出走,对赠与合同在法律效果上会有什么影响,若将来出现官司,后果将会是怎样的?因为我太受不了那种家庭生活了,准备用这毕钱在外面创造出真正属于自己的另外一个家,否则我的人生将会彻底失败而走向死亡,请理解我的处境。此种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讲,法院会怎样认为?生病,失业的状况,法院会不会给予照顾,法律在此方面是怎样规定的?对于白吃白住的问题,法院会怎样来处理,法律怎样来处理此种事? 4为了备战将来及有可能会出现的官司,我应该怎样来收集有利的证据而保存?请多给一些建议。若官司出现,我有没有可能在此种情况下胜诉,胜诉的可能性怎样? 请务必给予帮助,你的帮助将会挽救一个人一生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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