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不可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们补足社会保险?能不能要回以前的加班工资?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或大官司,我们能否胜诉?
更新时间:2006-03-05 22:44:13
问题描述:
我在成都某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当初来这家公司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由于管理不善,效益下降,管理者为了推卸责任,想用减薪的方式逼我门主动辞职,从而免去经济补偿。同时,公司还有拖欠工资的行为(近一年每月的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最久拖了近一个月)和不按实叫我们的社会保险的情况(我们的实际工资在2000~3000,但公司都按最低的给我们交的),还有其他比如加班不给加班工资的行为(有的加班已经是两三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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