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婚和他人办答谢宴算重婚吗?被人下套了,当时办这个答谢宴对方是为了收礼金。

更新时间:2023-08-23 10: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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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没有离婚和他人办答谢宴算重婚吗?被人下套了,当时办这个答谢宴对方是为了收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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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晓航律师
    服务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186-4608-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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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2023.08.23 0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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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臧艳律师
    服务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131-9947-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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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可能的,具体描述一下法律关系
    2023.08.23 08: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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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志博律师
    服务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186-8672-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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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收集证据证明一下
    2023.08.23 10: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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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法网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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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什么情况下彩礼应予返还?
    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办?
    针对婚姻家庭中这些常见的法律问题
    我院韦明姣法官精心整理
    为大家梳理出 30个常见法律知识点
    请接收“干货”
    婚姻家庭中常见法律问题30问
    1.什么是重婚。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的重婚,是指虽未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法律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重婚仅限于法律重婚,而刑法所规定的重婚既包括法律重婚,也包括事实重婚。
    2.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重婚违反了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违反了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
    重婚主要有以下几个法律后果:
    (1)重婚无效;
    (2)因重婚导致合法婚姻解除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的法律后果。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时,既不办理结婚登记,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相称。
    该行为虽然不构成重婚,但依然属于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是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同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4.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发生的赠与有效吗?
    我国实行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除非夫妻之间有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如何区分所有,否则夫妻双方对婚后取得财产实行共有制。
    这里的共有是指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
    虽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因此,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或同居者,侵犯了合法配偶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全部无效。
    5.分居满2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吗?
    不可以。合法的婚姻不能自然解除,只能通过法定途径予以解除。我国离婚的途径包括两种,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一种是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又包括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符合该情形的,婚姻并非自动解除,需办理离婚登记,或者通过诉讼途径离婚。
    6.要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即该离婚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
    (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具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被宣告失踪;
    ②原告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被监禁,但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的;
    ③原告在住所地居住,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3)双方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4)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7.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
    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而非提出离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8.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与对方家庭成员关系无法调和、夫妻双方对是否生育存在严重分歧,等等。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9.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不知情方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吗。

    夫妻之间有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如所负债务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方不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10.哪些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考量因素?
    (1)举债期间家庭购置大宗财产或存在大额开支情形(如支付大额医疗费、子女教育费、偿还大额债务等),夫妻双方无法说明资金来源的;
    (2)举债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
    (3)举债用于债务人单方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但债务人配偶分享投资经营收益的。
    11.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
    可以,但因房产尚未取得合法的所有权证件,故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房产已经交付使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后房产由谁居住使用。
    在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当事人可另行提起诉讼。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
    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在没有夫妻财产约定排除适用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13.离婚时,能主张分割土地补偿费吗?
    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该款具有身份属性。夫妻一方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能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土地补偿费,也不能在离婚案件中主张分配对方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如果夫妻双方均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双方或家庭承包户的土地补偿费已发放到夫妻一方账户,能明确户内每一成员应得数额,且无争议的。那么,夫妻一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补偿费按各自应得份额进行分割。
    如果家庭承包户成员包括除夫妻外的其他成员,且户内成员就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存在争议的,那么因该土地补偿费涉及案外人的权益,不能在离婚案件中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另行提起共有纠纷或承包地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予以解决。
    14.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
    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即: 共同还贷部分÷(房价款 +贷款总 利息+其他费用)×100%。
    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即(房产现价值×共同还贷部分占比)÷2。
    15.在什么情况下,彩礼应予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后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已经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16.小孩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父母还需要继续抚养他(她)吗?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也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1)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但因子女尚未成年,父母仍因对其给付精神上的关心和抚育。
    (2)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有抚养的义务。
    总而言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
    17.发现小孩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吗?
    可以。在亲子关系被否认前,对非亲生的小孩进行抚养,往往是被欺骗而进行的抚养,故属欺诈性抚养关系。
    对于欺诈性抚养关系,因受欺诈人实际并无抚养义务,其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用对小孩的生父母而言构成不当得利,所以受欺诈人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也可以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18.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可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必要时,可以。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情况下,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如: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恶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
    19.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20.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能够免除赡养义务吗?
    这个问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上,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和无附加条件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道德伦理性质,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对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作为对价。
    在目前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家庭主要承担养老育幼职责的现状下,不能轻易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如果父母确因经济能力或其他客观原因(比如因犯罪被监禁)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的,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对子女实施虐待、遗弃、故意伤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21.是不是不做亲子鉴定,法院就不能认定亲子关系了。

    不是。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推定的方式判断亲子关系是否存在。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22.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4)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上述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23.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如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庭暴力法》执行。
    24.家庭暴力加害人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依法承担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微伤,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加害人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且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相关损失。
    25.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即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的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民事裁定书,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具体采取的保护措施可包括: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26.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暴力的当事人(主要指受害人)可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27.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可以在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在起诉前将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独立的诉讼理由向法院提出申请。
    28.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9.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提交哪些证据。

    (1)证明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同居关系等共同生活关系的证据。
    (2)证明存在家庭暴力或正在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的证据,如现场视频、伤情照片、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病历、法医鉴定报告、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或通话记录等。
    未成年子女作为证人提供证言,可不出庭作证,由审判人员单独进行询问。
    30.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办?
    (1)立即拔110报警电话,不方便语音报警时,可通过12110短信报警平台进行报;注意固定证据(如现场拍照、录音录像等),保存好出警回执、经公安机关调解达成的协议、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告诫书等材料,必要时进行伤情鉴定。
    (2)学会自我保护,在遭受到暴力袭击情况下尽可能不要使用极端的语言、肢体动作等刺激加害人,以免暴力升级、自己遭受更大的伤害。
    (3)向亲友、邻居或周围的人大声呼救、寻求帮助。
    (4)及时就医,并保管相关就医凭证,如:病历、检查报告等;
    (5)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6)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
    (7)有条件的话可考虑分开居住,表明自己绝不接受家庭暴力的基本态度,同时给加害人一个考虑改过的机会,也给双方一个冷静期。
    (8)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或者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9)寻求专业的心理援助。一方面,如自身出现心理创伤的,可以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心理)咨询进行心理疏导;另一方面,也可以建议或要求加害人接受专业婚姻家庭(心理)咨询,以期其调整心理,改变暴力行为模式。
    (10)向家庭暴力庇护点申请临时庇护。
    (11)如果配偶一再实施家暴且不予改变,受害人可考虑离婚。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受害人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2)对于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精神病人等,如果遭受监护人家庭暴力而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可以由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医疗机构、妇联、残联、民政部门等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加害人的监护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END
    整理:韦明姣
    编辑:黄莉艺
    审核:张贵财
    2023.08.23 00: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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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婚的认定标准具体分为了:
    1、有配偶而重婚的,包括了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再次结婚登记或者成立事实婚姻;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办理登记结婚的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8.23 0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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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婚行为的认定标准有: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2、虽未举行结婚仪式,但是对外却是以夫妻相称;
    3、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8.23 00: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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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结婚了老婆走了和别人在一起20算重婚罪吗?求解答,谢谢。
你好,要看具体是否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 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还是要看你的证据能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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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要受什么处罚
重婚要受什么处罚
刑事辩护 195
你好,如果女方没有离婚,和别人举行婚礼算重婚罪吗?但是不要住在一起,要做监狱
住在一起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行为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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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两个人没有结婚然后现在怀孕了,他是有家庭的,这样算重婚吗?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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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老婆现在有外遇,和他在一起过日子,婚没有离,算是重婚吗
根据法律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是重婚: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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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一般判刑多少年,有没有法律依据
重婚罪可判2年以下刑或拘役。具体处理:1. 刑事处罚,依据《刑法》规定定罪量刑;2. 民事赔偿,无过错方可依《民法典》要求赔偿。若证据确凿且情节严重,检察院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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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还算是重婚罪吗
分手后不算重婚。重婚罪的处理包括:1.收集证据,如结婚证、共同生活照片等;2.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起刑事自诉;3.法院审理并依法判决。不同情况下,处理方式可能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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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家就离婚,和别人结婚是重婚吗?
您好,须看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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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询老婆是否重婚?
查询重婚,先看婚姻登记。若无记录,再调查生活情况。重婚违法,应及时处理。 查看婚姻登记可确认法律婚姻状态,调查生活可发现事实婚姻。若确认重婚,可寻求法律帮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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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重婚怎么判,多少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重婚罪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刑事起诉和民事诉讼。刑事起诉由公诉机关提起,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民事诉讼则由受害方提起,要求赔偿因重婚行为造成的损失。具体选择哪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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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婚内出轨谎称自己离异单身和男子生孩子并且还是改成对方姓算重婚罪吗
法律分析:女方婚内出轨生了孩子,不一定是重婚罪。重婚罪有指配偶而重婚的行为,如果她出轨不领证就不算重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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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重婚罪的明确定义
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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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老公还在外面和别人光明正大在一起生活算重婚罪吗?
当另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重婚罪: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对外生活的事实婚姻),就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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