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孩子的学费我应该不应该承担,或者承担多少?
更新时间:2006-03-05 09:00:38
问题描述:
我离婚时有一男孩判归女方,孩子于1990年7月出生。从2003年起,我每月付150元抚养费。我月工资从今年1月份起956元,我本人有糖尿病,靠药物治疗。我母亲今年73岁,有严重冠心病,靠药物治疗。由于孩子上高中考分不够(200多分),去年9月份女方未经我同意,让孩子到沧州财税中专上学,学费两年9000元。今年1月1日女方起诉,要我每月付150元抚养费,再付6000元学费,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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