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得到正常的生活保障,是否应该承担相应部分2.当时收取客户的佣金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更新时间:2023-08-11 15:24:50
问题描述:
我于去年在某公司上班,期间签署的一份
合同,乙方要求必须提供指定产品,否则需要进行赔偿,我咨询直属领导,领导确认可以提供的情况下,我跟客户签署了指定产品的补充条款,客户缴纳15000的佣金给公司,后续因为产品无法提供,公司要求我全额赔偿损失,并要求我签署借款协议用于赔偿,总金额是65000(15000的佣金没有退还客户,赔偿的金额也没扣除掉这15000)
后续公司要求分期还款,因每个月工资扣除还款金额后,工资为0,无法得到正常的生活保障,提出离职,后面了解到公司近期要起诉我要求一次性还款
关于我的问题:1.照成的赔偿直属领导是否应该承担相应部分
2.当时收取客户的佣金是否在赔偿金额里扣除
3.公司现在要起诉我,我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还是什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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