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4680元,房东不退一分钱。水电气费也占有。请问怎么样维护租客自身的合理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23-08-11 10:48:28
问题描述:
遇到一个黑心房东,中介报价合租房一个月租金1000,然后看了房,就说房东要来,然后说要起租一年,付三押一。我当时觉得房子地段方便,所以就急着给了 2000现金的定金。然后房东让我签
合同,说120元一月的物管费,50元的公共区域水电气费。所以一共给了4个月,1170乘以4,付了4680元,并要求我提前支付一个月房间的电费100。租到第一个月快月底的时候,因为我工作有变动,所以提前给房东说我要搬走,他也同意了,让我把钥匙还给他,同时把我踢出了租房群。然后一直要求我帮他转租,然而,合同既没有约定提前通知不租属于违约,同时也没有约定我作为租客的转租义务。房东不退一分钱。作为租客,我也愿意损失一个月的押金,作为房东补偿。但是房东不但要吃押金,还要把剩余两个月的租金及未产生的物管费,水电气费也
占有。这种情况下,请问怎么样维护租客自身的合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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