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收承包方土地管理费十年,现村新官不认承包方续交纳十年土地管理费及上交十年公粮,承包方遭到问题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8-07 20:43:16
问题描述:
发包方(村委会)依法收回本村一位(男)单身汉独立户家庭,死亡时无第一顺利
继承承包地,向本村招标以户承包,我户从1989年中标承包,发包方与承包方签
合同3年到期,发包方不与承包方续签合同,续收承包方土地管理费十年,续上公粮十年,现案外人以村委会收回士地不合理,对承包方土地干涉,扣留承包方土地被
征地补偿款。承包方承包地经第九届换届任届,发包方与承包方没有终止,现村新官不认承包方续交纳十年土地管理费及上交十年公粮,现新官以组织党小组代表巜会议纪要》决议调整士地给案外人,掩盖案外人以欺骗上交公粮票据主张称共同交公粮。承包方遭到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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