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现在检察机关找人谈话到底有没有时间界限?2.是不是应该在多少小时以内通知单位或者家人一个结果?3.是不是已经超期羁押?如果超期羁押应当承担什么责任?4.我们对此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谢谢!万分
更新时间:2006-03-02 11:43:58
问题描述:
我的亲人因为他们单位领导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审查,有消息说我亲人在他在值期间行贿,但事实没这事.当地检察机关以找问情况为由,于2006年2月27日晚6点就把我亲人带去谈话至今未回,已经超过36个小时!什么消息也没,连单位也打来电话问为什么不去上班?(据消息我亲人只是作为证人被找去的,当时说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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