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既然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了,但是不能给我办理离职手续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2、如果这种行为是合法的,我要怎么做才能拿回我自己的档案等资料?3、如果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应该怎么做?我
更新时间:2006-02-28 18:40:15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10月25日对高丝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已经批准了我的辞职。之后,公司停止了我的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但是到2006年2月26日,公司以我的离职手续不完全为由不给我办理离职,因此也不给与我的养老手册,不给我办理档案户口转出等任何手续。但是公司给与我的说法却是合同已经在2005年10月25日就终止了。但是现在还是不能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对于我的再次就业造成了经济损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