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问题是:因为当时的户口是集体户口,所以是集中由铸锻厂保管,现在我要迁出我的户口,厂里却要求必须先交八千块违约金,他才把户口拿给我,甚至现在我想把户口借出来办第二代身份证,他都不给,我想请问李律师
更新时间:2006-02-28 17:55:56
问题描述:
我一九九八年七月毕业重庆钢铁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韶关铸锻总厂,户口也迁至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当时我和铸锻厂签订了十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是如果我违约需向铸锻厂支付违约金八千元人民币.我在铸锻厂工作了三年,于二零零二年二月自动离职跳槽到东莞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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