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对方在诉讼中提出解除合同,问:我们在要求违约赔偿计算时,余下的租期租金的损失应该怎么算?
更新时间:2023-07-15 15:03:14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现有一宗民事租赁纠纷案,已开庭未判。起诉时的诉求是要求支付超期的2022年租金和继续履行
合同。现因对方在诉讼中提出解除合同,法院的通知要求提交备位诉求,说如果解除合同,还有需要增加些什么诉求。问:我们在要求违约赔偿计算时,余下的租期租金的损失应该怎么算?是从2023年1月起算到合同原终止的时间呢,还是以法院判决解除的时间作为违约损失的起算时间?如果以法院的生效判决时间计算,因现在又还没有实际判,想要得到具体的违约损失费的数额,就不好算了;如果从以起诉超期的2022租金的时间算,是不是从2023年1月开始起算。这点有点不明白,想请教下律师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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