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网络上辱骂他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按情节严重程度会有不同程度的处罚。
2. 被辱骂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a. 保留辱骂信息截图,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b. 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以下信息:
a.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b.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c.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f.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g.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h.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i.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将受到警告、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等处罚,并可能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联网资格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