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适用两个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正确,如何让公安机关快速处理,是不是法制科要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公诉,这种人身伤害有没有诉讼时效,犯罪嫌疑人会得到什么惩罚,我们应该得到哪些赔偿,如果法院处理不公(我认为
更新时间:2006-02-26 19:02:48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在老家承包了公墓所在的田地,今年9月份,找了同村的周某用拖拉机给耕地,由于是同村乡亲,在我父亲不在场的情况下,周某自己抽时间把地给耕了,事后也没有通知我父亲,由于周某原因导致其拖拉机压了一户人家的新坟,面积大约1/3,系李某未过门媳妇的坟墓,以上周某可以作证,李某伙同其哥哥到我家将我父亲打伤,伤情鉴定为轻伤,在殴打过程中,我父亲才知道该事,由于李某在派出所有一亲戚,导致报警当晚110没有出警,并且在我父亲法医鉴定到达派出所一周才通知我父亲到派出所,重新作笔录而没有实质性的处理此事,现在又为李某与其哥哥办理了取保候审,一直拖而不办,在我父母找了公安局信访办后才通知我父亲明天到公安局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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