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村里收回土地合法吗?还有什么途径要回应有的土地吗?
更新时间:2023-06-25 11:33:3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山东省
泗水县金庄镇洼里村,1997年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我刚
结婚,按照村里要求,我妻子与春节后工作日内迁入户口,村里按照规定给我二人分了土地。同年5月份为外出务工,夫妻二人户口迁出,土地由父母耕种,大约5年的时间,分给的土地被村里收回,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村里收回土地合法吗?还有什么途径要回应有的土地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