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了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结果不合理,再上诉到法院处理。
2. 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3.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4.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a. 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b. 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i. 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ii. 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iii. 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iv. 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