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被汽车撞哪个负责
1、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被汽车撞,责任的划分依据是当事人的行为对
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1)若机动车没有过错,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主要责任由电动车一方承担;
(2)若机动车存在过错,则由机动车承担责任,但可根据电动车一方的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具体规定包括:
(1)因一方过错导致事故的,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两方或两方以上有过错的,根据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还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以下规定赔偿: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非机动车、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赔偿,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可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若非机动车、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损失,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导致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导致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导致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