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3.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
1. 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 工伤认定程序:单位未提起工伤认定时,工伤者应在一年内申请。
3. 工伤鉴定程序:在医疗终结或期满后,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
4. 协商赔偿程序:单位投保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发放待遇,未投保的则与用人单位协商。
5.
劳动仲裁程序:协商不成的,提起仲裁程序。
6. 法院审理程序: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上诉至二审法院。
7. 执行程序:仲裁或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向
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
8. 申诉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可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