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方申领: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妻,女方年龄在四十九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六十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a. 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b. 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再婚夫妻;
c. 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d. 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e. 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