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我与黄某到相关部门将所有手续转至我的名下,后来一直没有什么,要求工人拿出工商营业执照
更新时间:2006-04-09 22:44:13
问题描述:
我是个私企老板,2003年初,我将(黄某)的加工厂房及其设备买进,以抵清他所欠我之债款,其中不足的差价我用现金补给(黄某),并且我与黄某到相关部门将所有手续转至我的名下,而且我正常生产两年多时间,没有任何问题,直2005年7月法院来了2个同志到我的厂里说我买的,黄某的厂与另一人王某还纠纷,我买的厂是在查封其间买卖,不符合程序,要求我们与另一人协商解决,并要求我们陪尝其王某的损失,但是我买厂其间我曾多次到厂地去查看,并未看到相关的封条,或听到关于封厂的事情.所以我们拒绝法院所说的赔偿问题,后来一直没有什么,法院也没来找我们,到2005年底我们全家人回四川老家去过年了,请了一位工人帮我们守厂,在一天晚上10点左右有两个自称工商局的人到我的厂里,要求工人拿出工商营业执照,并且没有出示相关的收条,到了第2晚法院到我的厂里将我的厂查封了,并且没有说出详细的原因,至今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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