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扣9分。对于超速50%扣分标准如下:
1.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9分;
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但此处主要关注校车超速情况,因此该条信息在此处不重复提及;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记3分。
对于违反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具体行为包括:
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 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对于上述第二项、第四项行为,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但此处主要关注校车超速情况,因此其他行为的处罚措施在此处不详细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