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证房产的费用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具体如下:
1、如果是办理
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
2、如果是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实际情况收取;
3、如果是证明
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实际情况收取。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证明财产
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如下:
1、收益金额为20万元以下的按大约1.2%收取;
2、20万元以上到50万元的则按小于等于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6、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第二条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