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者需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
2. 办理病退所需资料:
a. 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件后,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
b. 申报病退的职工需到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购买病退材料,包括职工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申请表、职工患病或伤残情况调查表、档案袋等。
c. 申报病退职工需将需要鉴定的病种报全,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原始住院病历及以往病例资料。
d. 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病案室章或医务科章,否则视为无效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