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需要该岗位为由,是否应该做出经济补偿?中间有了断层,还要再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才能拿到正常工资。
更新时间:2023-06-05 16:15:13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于2023年2月28日入职某公司开始工作,在3月6日签订试岗协议书,试用期为1到3个月。
5月29日我咨询公司何时签订转正
合同,公司回复“下个月就签”。
结果6月2日突然通知我,说因公司业务调整,以不需要该岗位为由,将我辞退。并明确表示辞退不是因为我的能力问题。
5月1日到6月2日的工资,以试用期薪资3000元/月计算给我发放。
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应该做出经济补偿?
因为本来按正常情况,6月份的工资我就能拿到5000了,结果现在突然通知辞退,我又要花时间找工作,中间有了断层,还要再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才能拿到正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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