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辞职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主要取决于辞职的原因。
如果工伤职工因以下情况而辞职,那么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7.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 劳动者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