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达不到等级都有哪些赔偿
1、工伤达不到等级不能享受伤残待遇,但是可以获得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交通食宿费的赔偿。其中,工伤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发放。
二、
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3、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省内规定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可根据省内规定适时调整。
4、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工伤期间工资。计算方式为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工资福利收入。
6、交通食宿费。指到省外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按照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费用。计算公式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月工资*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
8、伤残津贴。针对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保留
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虽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适当工作的,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针对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
合同的,以及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针对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为帮助工伤职工再次就业一次性发给的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旨在弥补工伤职工在今后的求职就业中与非工伤人员相比存在的困难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