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好意思,我又打饶你了,如果我委托律师代理仲裁(1)申请仲裁委员会让公司赔偿你这四年中由于公司拒绝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而造成的应得的工资损失部份(2)让公司为我补交这四年多的社会保险。我需支付律师费
更新时间:2006-02-26 19:45:29
问题描述:
2001年7月毕业**等专科学校,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12月由开远啤酒厂招聘进厂从事电工及制泠工作至今.公司招聘的时候拒绝和我签定劳动合同,只是和我口头约定,试用期两年,两年后给以转正,试用期工资500/月,公司不提供住房,每月给我150作为补偿让我到外面租房,试用期间不得享受任何福利,劳保待遇.公司拒绝和我签定劳动合同,直到现在也是如此.两年试用期满的时候,公司同意为我办理相关手续,让我去体检,还让我把毕业证,档案,就业登记表,推荐表,生份证复印件等交到公司,并让我填写了有关表格.过后就没有了任何消息,经多次询问也无音信.这四年多来,公司把我当临时工使用,从来没有为交纳过任何社会保险,从来没有享受过在职职工的待遇.我在公司从事和在职职工相同的工作,但工资却低他们很多.和我同工,同岗的在职职工的工资在1000元左右/月.这四年多来,我每月能领的只有试用期工资500元及150元的住房补贴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