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您几个问题:首先,这是我母亲张柏和我表弟周喜订的,在我父亲去世后仍以他名义,这是否合法?这协议是否无效?第二,签订这份协议的本意是:以地换地。也就是说,当时我母亲把七亩葡萄园转让给周喜,周喜应
更新时间:2006-02-23 13:26:1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葡萄园转让协议书经双方协商赵友自愿将果园转让给周喜经营,果园占地面积七亩,东至道,西临马德,南到道,北至范强、康健。看护房30平方米及地面设施一切不动,归周喜所有。产价叁万捌仟元整一次付清。自立约之日起此协议生效。为恐日后无凭,特立此协议一式两份,以作凭证。代笔人:孙先 转出人:赵友中保人:马一 范强 高国 转包人:周喜二000年三月十日以上是我母亲张柏在我父亲赵友去世后和我表弟写的一份协议。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