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生婚前购买的按揭房,我应该如何取证,证明是双方共同按揭的(知道具体地点)二、折迁房新增部分我是否可以分得财产;三、律师和法院收费标准如何?三处房产总价200万,扣除未完的按揭在170万,是按哪个
更新时间:2006-02-26 17:35:11
问题描述:
我与先生结婚5年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现就财产分割遇到问题,请律师给给予帮助。我们共有房产三处,一处为二人共同婚前购买,经协商双方平分。另有两处,一处为在先生婚前购买,但婚后一直按揭,5年共按揭10万,但我没有任何凭据。另一处为先生购买的公房,婚后遇拆迁,新增面积50方,价值15万。这两处男方不肯将财产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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