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只要单位没解除劳动合同我仍是单位的一个职工吗?单位是否应该给我缴纳养老保险保险金(听说单位要我自己交养老保险)?我能回单位上班吗?怎样做才更有利于我回单位,能成为一个正式职工?我怎样申请?谢谢你
更新时间:2006-03-06 15:25:35
问题描述:
赵律师:您好!我于2004年12月被怀化铁路法院判处缓行2年,现已有一年多了,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给我缴纳了养老保险金,但一直未安排我的工作,没解除劳动合同说明我还是单位的一个职工,与我一起被判刑的另一人是免于刑事处罚,于2005年1月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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