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该如果了断此事。法院是否有权判定为工伤?若无权,则按照民事赔偿,公司应该赔偿多少?急盼回复。非常感谢。
更新时间:2006-02-23 12:42:07
问题描述:
当天我公司一员工上班时间在厂区内私自未经过许可,跳上叉车,在司机不知道的情况下又跳下叉车,导致右小腿粉碎性骨折,至2005年8月为止, 公司一直承担他全部的医药费,护理费和另外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金。由于过了时间,劳动局已经做出工伤无法认定的批复。该员工已去法院起诉要求认定工伤,并做出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