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保证一年之内当事人雅玉宁(因为其它因素由个人导致的也由我们承担吗)我想这个诉求不合理,我们要提起
更新时间:2023-05-23 14:59:33
问题描述:
首先整件事情的起因是对方雅玉宁传播谣言,泄露个人隐私照片,且当事人已当着5人的面全部承认,该行为侵犯了5位同学的
名誉权、
人格权、以及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我们有权向学校、派出所等单位提出申诉。并主动要求:说,你们打我呀,打完这事解决。其次,我们5位孩子打人,我们承认错误,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不应该打人,在5月14日(周天)的晚上,发生了事情,我们家长是在5月16日(周二)接到的电话,那么在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为什么学校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家长,隔了一个工作日(周一),周一当事人雅玉宁,请假说肚子疼,老师你有没有去第一时间了解情况,这期间又发生了什么,其次,我们家长(马舒涵家长)在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带当事人雅玉宁去医院进行了检查全面的检查,我们也是积极配合学校,检查周期为2天,诊断结果眼部挫伤,也听从医生建议(期间医生说孩子少看手机),孩子全部检查完毕后我们送回学校,期间我们5位孩子也做了检讨,并当面道歉,道完歉后当事人雅玉宁说老师我可不可以不接受,身为老师没有第一时间去调解,而是说你可以,我们拿出了我们的诚意和态度,当事人诉求,第一:每位学生赔付2000元精神损失费,第二:写保证,一年之内眼睛有问题还找我们,那么我想请问,谁能保证一年之内当事人雅玉宁(因为其它因素由个人导致的也由我们承担吗)我想这个诉求不合理,医药费我们承担,赔偿可以谈,至于第二条我们不接受。但是损害我们孩子的的名誉权、人格权、以及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我们要提起诉讼,维护我们的权益,我相信大家都是为孩子考虑,我们拿出我们的诚意,身为孩子的班主任,拜托王老师在中间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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