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仲裁不受理让去法院
劳动仲裁出具不予受理决定后,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能否到法院诉讼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1. 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
2. 受理。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3. 委托。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
4. 举证。申诉人提供证据,用人单位负责特定决定的证据。
5. 审理。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庭审。
6. 调解。仲裁员先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7. 裁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送达前反悔的,仲裁庭及时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8. 结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60日内结案,复杂案件可
延长30天。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况及维权方法
1. 自身原因导致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包括向无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案件不属于受案范围、超过仲裁时效等。
2.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受案范围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争议、除名辞退争议等。
3. 维权方法: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但不被受理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及受理情形
1. 不予受理情形:申请人无主体资格、与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不属于受案范围、管辖问题、超过仲裁时效、申请书及材料不符合要求。
2. 受理情形:开除、除名、辞退等劳动争议,工资、保险、福利等争议,劳动合同履行争议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可因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不受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