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不退押金,有没有道理?如是他不退押金为什么当时协商时不提出来?如果我们的租赁合同未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此租赁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06-02-19 09:44:40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在基良广场租用一套民房用于员工居住,签定合同日期为一年,租金半年付10800,房屋押金3000元,均一次性支付。后因我公司人员增加,故原租用房子空间不够用,于是和原房东协商希望解除原约定,在半年期到后我们将不再租用,房东当时也口头同意,但是却没有谈到房屋押金的问题。现在房子半年期已到我们也将房子归还给房东,可是房东不退还当初的3000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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