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2-17 21:15:15
问题描述:
2006年1月20日我的女朋友在北京指云时代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辞职,2006年1月23日她应北京指云时代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要求去进行工作交接。那天我的女朋友的朋友与该公司班长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后110赶到进行调解。事情了解。本以为事情结束。但是年后收到公司给她发来的通知说公司欠发她的最好一个月工资作为了公司职员的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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