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的合同成立。是指受要约人以成立合同为目的,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
更新时间:2023-04-15 16:07:58
问题描述:
1、甲公司于2007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报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购,望干接到电报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这属干要约。3月3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800元成交。”这属于反要约。甲公司收到传真后,当即复电同意乙公司的条件。这属于承诺。
2、甲乙双方的
合同成立。因为甲公司收到传真后,当即复电同意乙公司的条件这是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以成立合同为目的,对要约人提出的要约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所以甲乙双方合同成立。
3 、甲乙之间合同关系不成立。乙公司在3月12日回复,根据合同法,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是为新要约这样就不是承诺合同不成立。
1、甲公司于2007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报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购,望干接到电报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这属干要约。3月3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800元成交。”这属于反要约。甲公司收到传真后,当即复电同意乙公司的条件。这属于承诺。
2、甲乙双方的合同成立。因为甲公司收到传真后,当即复电同意乙公司的条件这是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以成立合同为目的,对要约人提出的要约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所以甲乙双方合同成立。
3 、甲乙之间合同关系不成立。乙公司在3月12日回复,根据合同法,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是为新要约这样就不是承诺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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