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雇请的帮工在帮工过程中受了伤,应该按什么标准来进行伤残鉴定呢?2、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的鉴定没有错。说这不是起交通事故,所以不能按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来进行鉴定。到底谁是正确的呢?
更新时间:2006-02-21 13:18:14
问题描述:
我父亲被同村人请去帮忙打鱼,结果在打鱼的过程中头部受了伤。被市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工伤”。按04年5月1日施实的“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计算赔偿标准。但在诉讼中,法院认定被告与原告之间系雇请关系。但说要按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来鉴定伤情。不支持我们的伤残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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