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想问这种实际工资为提成工资的标准是合法的吗?还有在签定合同时说如果提前离职就要赔付违约金2000元,现在这种情况我能随时离职吗?并且不赔付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06-02-15 08:52:00
问题描述:
在2005年12月,因为当时没有工作,于是找到一家公司,并且与该公司签定合同,因当时很想有工作,所以没有细看工资的标准,该公司与我签定的合同上说明我的工资为提成工资,也就是说没有底薪的,然后该公司每月负责给我提成后为1200元的业务量,总之所有的工资都是提成,没有底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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