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要结婚了,要是真有这个政策的话,我们可以怎么避免呢?是不是必须其中一套房子的房产证到手后才能结婚?或者能不能在按揭情况下转让(赠送)给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不是长沙户口)呢?
更新时间:2006-02-14 22:58:30
问题描述:
我与我男朋友在认识前分别在长沙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他的是2003年购买,我的是2005年购买。都是以按揭形式购买,并且两套房子都没没有拿到房产证,现在我们要结婚了,听人说在房产证下发的时候,会在网上查证相关信息,到时候一查,我们两名下就享有了两套经济适用房,其中的一套将会以商品房价格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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