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先结婚了,那么这个要婚后才建成并付清余款和取得三证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男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2)购房合同在婚前签订和婚
更新时间:2006-02-15 17:45:41
问题描述:
朋友托我帮忙咨询,具体情况如下: (1)我一朋友(男方)所在公司与开发商于2006年共建住宅楼,房子4月份动工, 今年底或明年初封顶断水,2007年上半年交付竣工。目前,首期以偿付土地款的名义已经交了3万元,第二期估计还要交付5万元,余款分期以后交付,购房款最终估计在17万左右,装修费用在10万左右。 (2)由于是共建,公司职工个人与开发商的正式购房合同目前未签订,但是个人购房合同和以后取得的房产证都肯定只署男方一个人的名字。 (3)他打算与女朋友2006年十一结婚。双方商定(仅为口头无书面协议),购房款和装修款都由男方出,家具家电款由女方出。除首期和第二期外,房子余款和装修款均要延伸到婚后才支付完,其中部分用男方婚前个人存款支付,部分用男方婚后所得支付。 (4)该房屋三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证)肯定只能在婚后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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