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的期房。买时候交的车位定金,到开发商不给钥匙,说必须把车位买了,我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2-16 16:14:44
问题描述:
贷款买的期房。关于车位的问题,买时候交的车位定金,现在到交房时间了,车位不想要了,我车位定金也不要了,到开发商不给钥匙,说必须把车位买了,才可以给钥匙,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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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翠云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183-0101-7530
    车位的问题要结合内容来看,一般情况,如果您交的是法律上具有担保性质的“定金”,您反悔了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车位买卖合合同解除,开发商不能因此不给您房屋钥匙,交房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最主要义务,一般不能因为车位问题拒绝履行。
    2023.02.15 08: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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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倩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186-1120-1551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 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 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
    2023.02.15 1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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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濬远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157-1139-9093
    交了定金可以退车位但是一般不能退定金,若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023.02.15 1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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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丁亚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135-5275-1245
    您好,可以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2023.02.15 10: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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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盈科王雨昕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139-1009-2550
    你好,对方做法是不合理的,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2023.02.15 09: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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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俊颖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132-6107-8665
    您好,看合同上有没有关于车位的约定
    2023.02.15 09: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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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桂吉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135-8196-7303
    开发商属于无理要求,法律不支持。
    2023.02.15 08: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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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红笑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136-1128-1958
    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
    2023.02.16 16: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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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志伟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156-0219-0566
    你好,建议你起诉主张权益
    2023.02.15 12: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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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中,合同是无效合同,过错方应该赔偿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对此存在过错的当事人根据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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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权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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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5
退房违约金是房款的百分之十合理吗?
退房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当事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但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过高或过低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或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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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保证期具体最长是多久
一般买卖合同保证期最长是六个月,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不明的,买卖合同保证期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br/>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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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徐律师,我是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我在前旗P买了房子,贷款年利率5.7。我想问一下这个利率高不高
银行买房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利率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银行买房贷款利率,[1]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利率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贷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利润在借款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分配比例,因而影响着借贷双方的经济利益。贷款利率因贷款种类和期限的不同而不同,同时也与借贷资金的稀缺程度相联系。 2011银行买房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项目 年利率%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以内(含) 5.35 六个月至一年(含) 5.81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 5.85 三至五年(含) 6.20 五年以上 6.35 三、贴现 以再贴现利率为下限加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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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经济适用房正在销售?
于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是否有效问题,有的当事人提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规定是国家七部委的规章,不是行政法规,但是《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十一)条也明文规定“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该意见属于国务院法规,效力高于国务院部委的规章,且属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该规定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应当认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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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需要缴纳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1)增值税。购买时间2年之内的住房按照5%缴纳,一些增值税的附加税也得缴纳,大概在0.6%左右 (2)个人所得税。按照房屋交易价格减房屋原值和其他费用的20%缴纳。 (3)自然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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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纠纷地下室问题
法律分析:若该地下室是有建筑面积的,则无疑一定要(会)写入购房合同的。只是表达上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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