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该案中我该找谁要回我方的治疗费及后续费用?2.马尾检验检疫局真的不要负责吗?3.我方除治疗费外,其他赔偿费用该怎么算?
更新时间:2006-02-09 10:48:14
问题描述:
我母亲于当日上午8时许路经白马路同心花园门口,被小车倒车撞伤经医生症断为:肾挫伤.后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为对方负全责.现已出院但医生症断还需继续治疗.至今共花费8千余元,对方肇事司机垫付6000元余2000多元为我方自行垫付.事发后事故责任鉴定书上写明该小车为马尾检验检疫局所属车辆,但该单位称其车于事发前一个月已拍卖给车行.但未过户.此事他们不管.而车行老板也避而不见.现由于司机不向交警递交调解申请.而司机电话也关机,无处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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